妨害家庭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因為同性戀問題而判決有人妨害家庭,因為現在的社會太多元了,你根本就無法預測下一步這個社會是是什么樣子,以前對于妨害家庭所有人肯定都局限于在家庭內部和外部的外遇問題上,可能法院在這些妨害家庭方面有著比較多的判決,可是如果將同性戀加入其中,我估計現在可能還沒有一例判決判同性戀妨害家庭的,對于妨害家庭這樣的行為我想就不應該像通姦一樣有性別要求,應該是所有不利于家庭和睦的情況都歸入其中。